南方学院科研〔2024〕1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加强学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鼓励全校师生员工积极从事发明创造及智力创作,促进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广州南方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南方学院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