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学院科研〔2021〕12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促进我校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队伍发展,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实际,特制定《广州南方学院高水平论文分级与认定标准》。
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校长书记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高水平学术论文分级与认定标准》
广州南方学院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