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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公布广州南方学院2021年科研启动费“博士基金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科研〔2022〕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研处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基金项目”科研启动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2021〕158号),我处统一组织了2021年科研启动费“博士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科研处初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我校共33个项目立项,现将立项结果公布如下:

一、立项名单

具体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其他事项

1.“博士基金项目”科研启动费使用期限:项目负责人试用期过后方可开始报销,并在项目结项后半年内完成报销。

2.学校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并统一组织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工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监督。

3.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广州南方学院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附件2),并于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12:00前提交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3份)至科研处A1-204。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做好项目研究工作。


附件: 1. 广州南方学院2021年科研启动费“博士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2. 广州南方学院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




科研处

2022年1月5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