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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24〕16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持续支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支撑作用,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中民协〔2024〕7号),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我校现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采用推荐和评审制,课题申报数量采用限额制,我校可申报限额:3项

二、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三、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课题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四、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四)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五、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六、申报方式

请课题负责人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按要求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4年度)申请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纸质版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课题推荐汇总表,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负责人姓名+申请表”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按要求择优遴选。


附件: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4年度)申请书

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推荐汇总表

4.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