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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紧紧围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民办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增强科研服务的精细化水平和管理效能,以科研推动学科建设发展、支撑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校内涵建设。

校学术委员会和校科学技术协会挂靠科研处。


科研处部门职责:

1.制订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学校科研政策及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及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获批准项目进行检查、鉴定和验收;负责组织评审学校各类科研项目并进行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4.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实施学校科研成果考核认定工作。

5.负责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协助各二级院部及各单位(部门)开展对外技术与咨询服务、积极争取横向科研项目,并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管理。

6.负责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申报、检查、评估、总结等管理和指导工作。

7.负责全校学术活动管理,协助二级院部及科研机构举办全校性的学术报告会,主办、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及重大学术交流活动;会同国际合作交流处等部门,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各类年度科研统计数据的汇总及上报;负责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9.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完成学校科协和社科联与省、市科协和社科联的联系对接并完成相关工作。

10.负责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靠单位

广州南方学院校学术委员会

广州南方学院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