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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10-09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489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粤高教学会〔202410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每个理事单位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10篇、专著不超过5部;

(二)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2271日至2024630日;

(三)申报成果必须是我省高等教育工作者为主体完成的成果。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前二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四)参评成果分学术论文类、学术著作类和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学术论文类包括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高等教育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类包括高等教育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但不包括教材、论文集等;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包括得到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负责人或其职能部门批示认可和采用的高等教育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奖:

1.已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

5.未解密的涉密成果。

二、奖项设置

(一)本奖对各类成果常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本奖各类成果一等奖,不超过该类参评成果的10%。一等奖成果须在理论或实践上有较大创新,有相当高的理论学术价值或社会应用价值,在省内乃至国内有较大的影响或者对实际工作有重大作用,得到学术界或高等教育系统相关方面高度评价。

(三)本奖各类成果二等奖,不超过该类参评成果的15%。二等奖成果须在思想观点、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较有新意,或在他人的研究基础上有新的方法、新的结论,对本单位或区域相关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作用。

(四)本奖各类成果三等奖,不超过该类参评成果的25%。三等奖成果须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形成新的见解,对高等教育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对实际工作推进具有较明显的影响。

三、材料报送安排

(一)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评选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推荐参评的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需逐一填写);

2.参评论文和研究报告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著原件1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4111日(星期五)1200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参与遴选。电子版材料请以“申报人姓名-申报表/参评成果类型”命名,如“张三-申报表”/“张三-学术论文”,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提交至科研处A1-204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自行做好相关材料备份。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4109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