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4〕93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4〕1315号),我校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立项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
(三)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并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
三、申报限制
我校申报指标:各专题限申报1 项。
四、申报方式
(一)账号申请。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以获取平台申报账号进行申报,邮件主题为“院系名称+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账号申请”。已有账号的申报人,请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12:00前完成系统申报提交。
(三)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四)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五)如有文件需加盖学校公章,请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材料至科研处,纸质版请报送至科研处A1-204,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盖章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
2.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表
科研处
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邝暖夏 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