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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科学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11-28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4107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现将我校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科学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包括三大专题,共7个项目:专题一、建设科普中国湾区智库项目;专题二、2024年广州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科普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题三、提升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各项目内容中“申报主体”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申报主体必须能够接受广州市财政部门经费拨付(各项目内容中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二)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岁(含)以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五年内申报市科协各类计划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销立项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予通报。

(四)为保证科学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正式立项前,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以及参加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等。

(五)列入“信用广州”网站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严禁申请。

(六)申报指南发布近3年内评价结果为差的科普经费计划项目,且3个月内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七)申报指南发布近2年内项目申报单位已立项的科普经费计划项目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的,不得申报。

(八)同一项目(支持超过1项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其中专题一的重点调研项目(项目编号:K20240003001)、一般调研项目(项目编号:K2024003005)、专题三的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读物(项目编号:K2024003007)除外。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在不同部门组织的项目中多头申报。申报项目原则上按照实施期限完成。

(九)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完全一致。项目合同签订后,申报单位需提供正式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申请项目经费拨付。

(十)安全规范有效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力求实效,不得用于与科普无关的其他支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

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和决算,落实单位自筹资金及相关保障条件,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法依规依项目合同约定使用项目资金,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大额资金支付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十一)署名要求:科普建设类项目应明确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为共建单位;科普活动类项目应在现场或有关材料中明确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主办(协办、支持)单位;科普作品扶持项目应注明为“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扶持项目”。

(十二)项目承担单位保证其承担的项目无意识形态问题,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涉及意识形态问题及侵权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如因项目承担单位原因导致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含直属事业单位)被第三方指控、起诉,应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处理并保证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含直属事业单位)权利不受损失。若因此给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含直属事业单位)造成损失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含直属事业单位)有权向项目承担单位全额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维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差旅费等)。

(十三)项目管理依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材料提交

(一)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都要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

1.专题一、专题二:(1)《申报书》;(2)《绩效目标申报表》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要科学和可实现,绩效指标个数不得少于6个,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下均填报3个及以上的指标。其中可量化指标个数的占比不少于总体指标个数的50%。专题三:(1)《科普著作扶持项目申请表》;(2)著作者与有关出版社签订的合同扫描件;(3)提交相关奖励和鉴定材料扫描件;(4)本书纲要(章、节、目齐全)、样章(一章或若干节);(580%以上或全部书稿。

2.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

1)每个项目需提交项目实施方案。

2)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单位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312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申报单位购买的社保信息(或其它能证明正式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

3)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等。

4)申报项目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3.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指南》中各专项指定的申报材料。相关证明纸质材料复印件盖章有效。

4.以上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二)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系统网址为:广州市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https://szkx.gzast.org.cn/service-hall)。

专题一、专题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1128日下午5

专题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328日下午5

请各单位于20241128日中午12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作者姓名+科学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专题x”,同时将纸质件提交到A1-204

 

附件:1.2024年科学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具体项目

2.专题一、二:科普经费项目申报书

3.专题一、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专题三:科普著作扶持项目申请表

 

 

 

科研处

   20241128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