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4〕125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办科教函〔2024〕492号),现开展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确定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工作要求
我校可申报:1项。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具体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四)申报人要求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5年1月3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至A1-204。电子版请以“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