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5〕9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现对我校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型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事项
(一)《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经费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
(三)请申报人员在撰写申请书时遵守科研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有关科研诚信的处理公开信息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询:https://jdwyh.nsfc.gov.cn/dms/xiangguanzhengcefagui/2570.jhtml。
(四)申请书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五)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六)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三、申报方式
(一)账号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信息系统为https://grants.nsfc.gov.cn/。请未获得系统账号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账号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12: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国自科项目申报账号申请”。
(二)在线申报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请申请人于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并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信息系统集中接收工作于2025年3月1日开始,请各申请人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12:00时前通过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完成系统填报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材料提交
如有材料需加盖我校公章,请申请人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汇总及审核后,于2025年3月3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打包放入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国自科项目申报盖章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A1-204。
附件:1.2025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账号信息登记表
2.《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研处
2025年1月17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1552105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