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与动态

公告与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研处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3-27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5〕22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广东省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公布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执行。

(一)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具体重点方向详见《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二)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三)申请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25日后出生)。

(四)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2)填写《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附件3)。

(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含《选题说明》,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六)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限额:10项

二、申报程序

请申请人及各单位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一)项目遴选

请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4),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参与遴选。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书/活页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

(二)网络申报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各申请人可提前注册并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 或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以下简称申报平台),完善个人信息,熟悉提交流程。

遴选通过的申请人登录申报平台,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另作通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三)材料提交

1.《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

2.《论证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请遴选通过的各申请人提交以上纸质版材料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并提交至科研处A1-204,提交材料时间另作通知。

纸质版《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后自行打印并签字盖章(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内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3份申请书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另有1份《申请书》单独存放,并将7份活页夹在单独存放的1份《申请书》中。

 

附件:1.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3.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5年3月27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