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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常规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5-22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5〕61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常规课题指南》(穗社规办〔2025〕1号)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聚焦广州推进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升决策服务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中走在前列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与经费资助

本年度常规课题设置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共建课题等三个类别。鼓励广州社科工作者扎根广州实践,立足广州视角,参考但不限于相关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开展深入研究。自拟的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一)一般课题。一般课题研究经费实行启动经费+“后资助”。课题立项初期划拨启动经费2万元/项。课题结项分为三个等级,根据结项等级划拨后期经费,一等3万元,二等2万元,三等不再拨付经费。

(二)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经费实行启动经费+“后资助”。课题立项初期划拨启动经费1万元/项。课题结项分为三个等级,根据结项等级划拨后期经费,一等2万元,二等1万元,三等不再拨付经费。

 (三)共建课题。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保障或申报人自筹,经费标准每项不少于1万元,具体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确定。

另外,为鼓励支持广大社科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的优质成果,市社科规划办还将对本年度常规课题中的特别优秀成果进一步资助,支持相关课题负责人继续深化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州市社科规划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比较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申报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1项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本次课题的申报;在研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各课题组列入成员,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省社科项目立项以及已获得其它单位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重复申报。

四、立项与管理

(一)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立项基本程序为:课题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资格审核-市社科规划办复核-学科组专家评审-市委宣传部审批-网上公示-正式立项。

(二)课题结项时间:常规课题结项时间为2027年5月30日前。其中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逾期结项的,原则上不予评级,不划拨后期经费。

(三)课题研究成果

1.常规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提交1篇反映课题涉及领域基本情况、基础数据的深度调研报告,且课题成果(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获各级党委政府或者各级党政职能部门吸收借鉴,有相关证明。

2.常规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一般课题至少1篇C刊论文或其他同类报刊理论文章,或2篇普刊论文;羊城青年学人课题至少1篇C扩论文或其他同类报刊理论文章或2篇普刊论文;共建课题至少1篇普刊论文。

3.常规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已正式出版,或未正式出版的书稿应符合出版条件。

(四)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课题的研究成果提交或发表应标注“广州市哲学社科'十四五’规划课题”字样和课题编号。

五、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人注册并登陆“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kshenbao.gzsk.org.cn/sheke/index),或打开“广州社科网”,点击“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图标进行申报,请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于2025年6月1日-4日(星期三)12:00期间完成系统提交工作。待学校审核通过后,课题将由市社科规划办进行资格审查。请各申报人及时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关闭后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时,在“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

(四)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五)获立项公示的课题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2份至科研处,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广州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

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年度常规课题指南》

2.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常规课题申报须知

 

 

 

科研处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