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5〕64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的重要作用,表彰奖励在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形成的重要科技成果,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2025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现由我校科研处统一组织开展该奖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原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国家科技奖励办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编号:0191)分设:创新人物奖、创新成果奖。
(一)创新人物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中,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科技工作者。
(二)创新成果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围绕“四个面向”,特别是在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前沿科技、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重要科技成果。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创新人物奖获奖个人、创新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经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二、奖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均可申报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其中,创新人物奖候选人、创新成果奖完成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申报数量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每个单位可申报创新人物奖4项、创新成果奖6项;
企业及其他类型,每个单位可申报创新人物奖2项、创新成果奖2项。
三、奖项推荐
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采取推荐制,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应坚持高标准、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学研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地方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可推荐企业申报创新人物奖和创新成果奖,每个奖项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
(二)两院院士、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副会长、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特聘专家、国家高水平人才、二级教授等专家,可推荐企业申报创新人物奖和创新成果奖,每个奖项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央企业等可自荐申报。
(四)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可自荐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由我校科研处统一对接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人按“奖项申报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的要求填写“2025年创新人物奖申报表”(附件2)和“2025年创新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并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其中,电子版材料请以“院系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aokx@nfu.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院系名称+申报人姓名+2025年创新人物奖或2025年创新成果奖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7:00递交至科研处产学研合作管理科A1-226室。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届时我校将按照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相关要求对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择优推荐。
附件:1.奖项申报表填写说明
2.2025年创新人物奖申报表
3.2025年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4. 申报项目应用证明
5. 《2025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通知 》
科研处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曹科学,联系电话:6178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