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5〕75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5 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请申报人依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牵头承担项目,助力科研多元化发展。
(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本批次指南项目属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人员交流类项目,不计入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项目总数限项范围(不进行项目负责人限项联合审查),但项目负责人申请和在研的同一国别的人员交流类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四)参与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批次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
(五)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六)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项目申报单位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
项目具体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于2025年7月8日12: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信息和提交申报材料。请申报人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正式申报书,并一次性完整提交,确保内容准确、材料齐全。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需要学校盖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请申报人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12: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合理安排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
科研处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