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申报通知》,现统一组织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农业强省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为统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引导“三农”领域专家学者推动乡村振兴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增强乡村振兴工作谋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为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是广东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项目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选题方向进行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三)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申请人可自主确定课题组,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立项数量与参考选题
本次拟立项13项。其中,一般项目8项,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5项,每项资助2万元。具体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视实际申报情况而定。项目资助经费由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1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1日后出生),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无年龄要求。
申请人须根据参考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细化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项目选题方向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申请人于8月15日9:00—8月29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申请书》《活页》,并在系统提交。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材料:请申请人于2025年8月29日16: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
2.纸质版材料:《申请书》2份、《活页》5份,均需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1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夹在第1份《申请书》内。立项名单公布后,获批立项的项目需要上传签字盖章版《申请书》PDF扫描件至系统,请申请人做好申请书扫描、留存工作。请申请人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以上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二)申请人须认真学习《项目申报使用手册》(在管理平台登录页面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系统技术类问题请扫描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系统技术支持邮箱:support@e-plugger.com。
五、成果要求及完成时间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结项时需提交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报告(报告摘要2000-3000字,报告全文1-2万字)和决策咨询报告各1份。
课题组按成果要求完成研究后,额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结题时可免于鉴定:
(一)研究成果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篇幅不少于2000字;
(二)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论文(须挂课题项目号);
(三)所提交的决策咨询报告如获厅局级及以上现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厅(局)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纳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
六、项目评审与管理
本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农办)网站和广东社科公众号发布。获批立项的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附件:选题方向参考
科研处
2025年8月12日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