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低空经济运营与管理”专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告》,学校现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鼓励与低空运营、产业、行业或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合作申请本专项项目;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及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本专项时,不计入其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4.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不受理以下申请人的项目申请:
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但在本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若已获得《结项证书》,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
2.2025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
(四)申请时间
1.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取线上填报方式(网址链接:https://grants.nsfc.gov.cn),网上系统接收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填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户申请表》(附件2)需向科研处申请开通账号。
2.申请人在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按照要求撰写申请书和提交附件材料,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指南。
二、其他事项
(一)填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二)请于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17:00前,将需要学校盖章的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
附件:1.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低空经济运营与管理(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看)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户申请表
科研处
2025年9月17日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