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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9-15作者: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学会发〔2025〕35号),现转发并统一组织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学会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操作手册》(附件1)。“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http://121.36.73.16,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请课题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PDF格式),上传到申报平台,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填写《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时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身份的信息(姓名、地域、单位等)

(二)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12时,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人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2: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

(三)随通知下发《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指南》(附件4,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中题目,是在考虑服务国家教育决策、服务基层教育改革创新、推动研究解决教育重大问题等因素的基础上确立的,将优先考虑列入重点课题并予以资助。申请人也可根据一线教育教学实际自拟选题。选题表述要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附件5);(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3)能切实承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职责;(4)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5)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二、课题评审

(一)学会规划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4个环节。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得到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原则上,对每个重点规划课题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一般规划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三)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的完成时限不超过3年,一般规划课题不超过2年。

(四)课题申报系统中申请人信息由学会会员系统直接导入,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完整准确,请广大会员在课题申报前更新会员系统个人信息。

(五)课题不收取评审费及管理费。

(六)为进一步推动群众性教科研活动的开展,学会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课题。

 

附件:1.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2.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3.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4.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指南

5.中国教育学会会员申请流程

 

 

 

科研处    

    2025年9月15日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