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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9-26作者: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文旅函〔2025〕363号),现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范围

各申报人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中的难点、空白点、公众关注、决策参考需要等实际需求和研究专长,原则上按照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角度、选题和内容(如有研究基础好、角度切入好、与实际需求或我省文化和旅游年度重点工作结合紧密的研究选题,也可纳入作为选题)。课题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各研究团队要以《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为依据,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向不得与制度冲突,鼓励所作研究作为制度的有益补充。

(二)各研究项目要充分依托当地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实践,鼓励各级统计人员联合已合作单位共同积极参与研究,确保课题组研究能力;鼓励已有研究基础或已在相关领域进行探索的相关人员积极开展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通过课题研究,总结工作实践,破解问题矛盾,提出建议对策,固化成果应用。

(三)研究课题需确保原创性,课题研究所有的数据及分析报告、数据建模模型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省文旅厅”)及研究单位共有,省文旅厅可根据研究情况提供部分数据支持,未经省文旅厅同意,不得将数据资料、数据结果、分析报告用于本研究及发布报告、决策参考及产业运行监测等政府行为以外的目的;研究人员和研究单位不得在向省文旅厅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三、课题支撑   

(一)立项课题结项获得优秀等次的补助2万元,结项获得良好等次的补助1.5万元,结项获得合格等次的补助1万元。课题立项后每个课题先补助0.5万元,剩余经费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根据课题结项等次进行分级补助;

(二)立项课题在结项评审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可根据课题参与情况,按照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作为相对应的业绩成果条件;

(三)获得立项的课题,省文旅厅将根据现有数据资源及研究情况协助统筹协调相关资源,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四)鼓励各单位为立项课题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套保障。

四、时间安排

(一)省文旅厅申报材料接收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

(二)省文旅厅立项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5日前,省厅将组织评审组对各单位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并公布立项课题,对立项课题予以经费扶持;

(三)提交开题报告时间:2025年12月15日前;

(四)提交结题报告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省文旅厅将于2026年下半年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发放结项证书。

 五、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填写《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可编辑word版本)和《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于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11份)提交至若谷楼(A1)204室。

  

附件:1.2025—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指南

2.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申报书

3.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