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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5年度专项(科技活动项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11-04作者: 浏览量:

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5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学校现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本指南,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请书。

(一)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生命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正式成员。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611日至20261231。本批项目资助数量10项左右,资助总额约100万元。

3.科技活动项目主要用于资助会议相关的直接支出,如会场租赁、设备租赁、会议材料制作和会务人员补助。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4.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联系科研处完成线上审核。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四)申请书撰写和附件要求:

1.学术交流类:

申请书撰写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及潜在影响,重要报告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预期成果等;

申请书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正式办会的审批文件。

2.科学传播类:

申请书撰写应包括:举办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及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合作方中/小学介绍,预期成果等,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

二、申请方式

1.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取线上填报方式(网址链接:https://grants.nsfc.gov.cn),网上系统接收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3日12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填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户申请表》(附件2),并于11月14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代码1”须选择生命科学部(C)下属申请代码;“申请代码2”根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未按要求选择“申请代码1”,将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应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学术交流类、科学传播类),不写明科技活动类型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咨询方式

(一)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二)如有需要学校盖章的材料,请于20251126日(星期三)1200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5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看)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户申请表

 

 

 

科研处    

2025113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