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度课题研究专项申报的公告》,现统一组织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
(一)重点课题
1.国内外大型文化主题乐园投资模式、运营模式及对建设新型大型文化主题乐园的启示
2.依托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科创企业集聚区的对策研究
3.国内主要城市未来产业布局发展对广州开发区未来产业发展的启示
4.广州开发区关于优化产业链布局构建AI+机器人产业创新生态的研究
5.黄埔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域经济”的培育和发展研究
6.黄埔区打造扶胥古运河文旅消费带的对策研究
(二)一般课题
1.广州开发区深化应用场景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略研究
2.广州开发区AI赋能招商引资工作的对策研究
3.从“流量”到“留量”:广州开发区存量企业增资扩产的服务策略研究
4.黄埔区干细胞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践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较为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主持过应用对策课题研究的经验。
(三)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须对所申报的课题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省市社科立项以及已获得其他单位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9万元/项。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60%,项目验收合格拨付40%。
(二)申报人应按照《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度课题研究申请书》规定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根据课题开展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三)课题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自选题目不予受理。
四、立项程序
课题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组织课题研究部门审查—专家评审(重点课题现场答辩)—组织课题研究部门审批—网上公示—正式立项。
五、成果验收
(一)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形式为总研究报告和决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黄埔实际,提出具有较强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
(二)完成时间
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决策研究报告须于2026年5月15日前提交,作为最终成果的总研究报告应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验收要求
1.重点课题。验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提交1份总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和2份决策研究报告(4000-5000字)。其中,决策研究报告须经区委宣传部组织的审核通过,并按程序报出。
条件二。以下条件任选其一:(1)有决策研究报告获得黄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课题研究成果中有建议政策转化为党政机关的指导性、决策性的政策文件;(3)有1篇论文成果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3000字);(4)课题研究成果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理论版等版面公开发表(不少于1500字);(5)总研究报告经黄埔区委宣传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2.一般课题。验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提交1份总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和1份决策研究报告(4000-5000字)。其中,决策研究报告须经区委宣传部组织的审核通过,并按程序报出。
条件二。以下条件任选其一:(1)有决策研究报告获得黄埔区委、区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2)课题研究成果中有建议政策转化为党政机关的指导性、决策性的政策文件;(3)论文成果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4)课题研究成果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理论版等版面公开发表(不少于1500字);(5)总研究报告经黄埔区委宣传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四)成果归属
重点课题以及一般课题成果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为黄埔区委宣传部。课题内容如需发表,需经黄埔区委宣传部同意。
(五)成果运用
1.推动各决策研究报告以《黄埔内参》等形式呈报;
2.推动课题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的政策文件;
3.推动课题成果在杂志及报纸公开发表。
六、申报方式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度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1),并于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文档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度课题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9份)提交至若谷楼(A1)204室。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度课题研究申请书
2.《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度课题研究专项申报的公告》
科研处
2025年11月17日
(联系人:林明秀,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4891,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