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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1-12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62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IMG_256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体现时代性、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应围绕课题主题,深入开展政策和对策研究分析,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成果的实用性与政策转化价值,力争形成对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具有参考意义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选题范围

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发展前沿动态和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2026年课题参考选题方向12 个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参考选题方向,结合自身学术专长与研究基础、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同时,选题可不限于上述参考选题范围,申报人可结合上述课题要求,围绕文化和旅游相关领域自拟题目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包括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年度内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内最多可参与2项本次课题的研究。

4.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前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四、课题经费

(一)课题立项后,每个立项课题可先期获得补助0.5万元。立项课题经评审结项,确定为优秀的,续补1万元;确定为良好的,续补0.5万元;确定为合格的,续补0.3万元。对优秀、良好、合格的课题,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可根据申报人意愿出具结项证明。

(二)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财务要求进行统一管理,课题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挪用。经费使用须接受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监督。

(三)对违反申报要求,不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出现违背科研诚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的,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采取撤销立项、追回课题经费等措施并通报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五、研究期限

课题负责人2026730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10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提交完整结项成果最终成果须与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保持一致逾期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视为撤销立项,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已提交结项成果但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研究期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视情以座谈、调研等方式交流研究情况。

六、成果研究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全文不少于2万字,结项时须提交查重检测报告,全文总文字复制比应不高于20%,同时,须提交4000-5000字的简版结项结果。

课题最终成果通过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结项鉴定,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和公众号公示公布。

本研究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等)归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未经该厅书面同意,不得在公开刊物或内部刊物上发表。

七、申报程序

(一)填写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活页》用于匿名评审,其版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与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及所在单位相关信息,亦不能作出任何可供识别个人和单位信息的符号标记,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并予以退回。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于202624日(星期三)12:00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申报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6份,其中1份不装订)至若谷楼204室。电子文档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申请人姓名+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申报材料。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选题方向

2.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

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4.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6112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020-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