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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2-28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66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选题与要求

(一)项目选题。经选题征集、论证,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28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研究要求。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成果要求。1.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成果要报稿,每篇2500字左右。2.最终成果。研究任务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3万字左右,并附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四)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委托立项通知书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五)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本批项目实施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申报1项。

三、申报资格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同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填写。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材料提交。请申请人2026331日(星期二)12:00前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左侧装订)至若谷楼204。请各申请人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

 

附件:1.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6228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020-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