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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征集公告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4-15作者: 浏览量:

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的公告》(附件1),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

本批规划课题设置选题指南,详见《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所列选题中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按指南所列选题申报的予以优先立项。规划课题每项资助6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从事教育考试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既往承担的规划课题已按规定结题,且不存在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及违规行为;凡在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一批次的规划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特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仅限申报1项规划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其他选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规划课题的数量不得超过2项。(2)在研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4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二)申报人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三)获准立项课题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应与预期成果一致。课题立项后的过程管理、结题鉴定要求等详见《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

四、申报程序

(一)本年度采取网络申报。申请人2026520日前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kygl.neea.edu.cn),按流程填写申报数据和论证内容,在线打印《申请书》(带水印),并将盖章版《申请书》PDF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二)请申请人于2026515(星期五)1200将系统导出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申报人+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1份,不装钉)提交至科研处若谷楼204室。

 

附件:1.《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的公告》

2.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3.《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4.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

5.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6415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