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研办〔2026〕1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为促进学校促进申硕优势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好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州南方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南方学院科研〔2022〕19号),学校将开展2026年广州大学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本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在3个限定专业学位类别-电子信息(领域限定为计算机技术或人工智能)、金融、会计的相关学科专任教师中进行。
二、联合培养导师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四个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着、模范实践者;
(二)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关心爱护学生,指导学生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提高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水平;
(四)入校工作满2年的优秀青年博士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人员;
(五)近5年获批主持承担属于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市厅级及以上在研纵向科研项目1项,或获批主持属于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在研横向科研项目1项(实际到账经费10万元及以上);
(六)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取得与所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方向相关的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
哲社科类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在一A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一B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累计3项及以上,其中至少1项为CSSCI或以上期刊论文;
理工科在Q1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Q2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Q3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市级以上科研奖励累计4项及以上,其中至少有2项为Q3或以上期刊论文。
三、遴选工作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广州大学校外导师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见附件),对照申请条件附上相关证明,主要包括: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合同,论文、收录及分区证明(不超过五篇),专利证书等。请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汇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二)所在单位初审
各单位按照遴选条件审核申请材料上的学术业绩成果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2:00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 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2026年广大联培硕导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提交至A1-226。
(三)学校审核及广州大学遴选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核实申请材料,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报送至广州大学遴选。广州大学遴选通过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学校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联合培养导师任职资格有效期为5年,中途不得调转学科专业。导师离职,由学校报至广州大学取消其任职资格,并由导师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研究生指导工作交接方案,协助学校做好研究生思想工作和转导师工作。
附件:广州大学校外导师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联系人:何珂,联系电话:6178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