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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5-12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623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IMG_256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一)合作类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申报、立项、中后期管理,相关合作单位负责资助并协助项目管理。

(二)合作类专项旨在服务党委政府各战线、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各战线、各部门业务领域亟需加强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三)合作类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四)合作类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应是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与课题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且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项目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选题方向按要求设计题目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三)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合作类专项中的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五)申请人可自主确定课题组,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合作类专项中的两个项目

(六)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658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七)有关专项中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5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58日后出生)。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无年龄要求。

(八)各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见相关附件。

三、项目评审与管理

本次申报的所有专项均由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获批立项的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各专项申报须知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四、申报程序

(一)系统申报。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gdppssp.co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请申请人注册并登录申报管理平台下载填写《申请书》、《活页》系统开放时间:5119:00610日中午12:00请申请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系统提交,逾期不能再提交。

(二)材料提交。请申请人将《申报书》、《论证活页》提交至所在学院,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6611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即审核记录中显示“项目责任单位通过”),项目负责人从系统导出审核后的《申请书》、《活页》。以“负责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打包在以“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由所在单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公邮: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材料”。

2.纸质版材料(版本号须与系统提交版一致):包括《申请书》2份、《活页》5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1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夹在第1份《申请书》内,统一提交至科研处若谷楼204室。

获批立项的项目需要上传签字盖章版申请书PDF扫描件至系统,请申报人做好申请书留存工作。

(三)申报答疑

请申请人认真学习管理平台登录页面通知公告栏的项目申报使用手册。申报系统技术类问题请扫描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系统技术支持邮箱: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1.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2.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3.党史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4.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5.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科研处   

2026512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