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6〕25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539 号),现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聚焦制造业当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战略任务,引导广东省用人单位更好地吸引、集聚、用好外国专家,进一步发挥外国专家对广东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支持省内用人单位先行投入资金服务保障外国专家,省科技厅按照项目绩效予以后补助。
本年度设立高端外国专家和外国青年人才两个专题(具体见附件1),设立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先支持领域(具体见附件2),补助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实施的项目。
(一)高端外国专家专题:支持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等外国专家在粤开展前沿科学探索、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养、产业技术研发及战略决策咨询等工作。
(二)外国青年人才专题:支持具有高水平科研潜质的优秀外国青年人才在粤长期稳定开展科研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负责人条件
应当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且实质性参与了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外国专家本人或与外国专家合作的中方团队成员,鼓励外国专家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限制要求
1.我校可推荐申报15项。
2.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每位外国专家限申报1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外国专家有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个人类或平台类)尚在执行期;
(2)外国专家已获得2025~2026年海外名师项目立项资助;
(3)项目违背科技伦理规范的;
(4)项目负责人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
(5)其他应不予资助的情形。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于2026年6月3日12:00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设置了中英文双语申报功能,项目负责人可使用英文填写申报书。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项目需上传伦理审查证明。在职证明、学历证明等其他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在线申报,项目受理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待项目申报书状态显示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后,项目申报人需要在2026年6月16日12:00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申报书。
(二)请申请人于2025年5月25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如有需要)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
1.《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表》(附件4,无平台账号的申请人才需填写)。邮件主题为“申报人+ 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账号申请表”。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申请,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账号及密码。
2.需要学校盖章的辅助性申报材料(如有)。邮件主题为“申报人+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辅助性申报材料”,同时提交1份纸质版至科研处若谷楼204室。
附件:1.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
2.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优先支持领域
3.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形式审查要点及其材料要求
4.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表
科研处
2026年5月14日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