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6〕27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华技能大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现统一组织2026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华技能大奖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我校可向广东省教育厅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1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团队候选1个、全国技术能手候选1名。
二、推荐范围
(一)在省属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个人和集体,以及担任处级领导职务但具备高级职称、长期奋战在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予以推荐。如有关学校已通过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候选人,则不可重复申报。
(二)重点推荐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技能人才;在地方区域发展重点领域、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业绩卓著的杰出人才;在一线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上长期潜心研究,具有无私奉献和拼搏攀登精神,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三)已获得往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重复推荐同一称号。
三、推荐条件
受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应当符合粤人社明电〔2026〕1 号文推荐原则及条件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请推荐对象根据粤人社明电〔2026〕1号文要求填写。推荐对象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可编辑版)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推荐对象+2026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华技能大奖推荐材料。
材料包括:1.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2.推荐表(附件2-4);3.事迹材料(格式自拟,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真实准确,重点突出,以第三人称表述,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4.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重要材料。证明材料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字样)。
(二)学校将根据粤人社明电〔2026〕1号文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遴选,遴选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并公示后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配至我厅的名额,遴选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团队1个、全国技术能手2名。
附件:1.推荐对象汇总表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
3.全国杰出专业技术团队推荐表
4.全国技术能手推荐表
科研处 人事干部处
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