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6〕35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已正式获批为2026-2027年度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单位,现统一组织广东省科协2026-2027年度青年科技培育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学风优良,遵纪守法,践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学道德规范。
(二)取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公民。
(三)男性科技工作者于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可以放宽至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五)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药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六)未入选省级以上同类人才项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七)能定期及时反馈个人成长情况。能按要求完成广东省科协和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
(八)积极参加各级科协组织、学会组织教育培训、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建言献策等活动。
二、遴选名额
学校在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医药科学类及交叉学科遴选10名一线科技工作者予以培育。
三、培育实施方案
将对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对象给予为期2年的针对性培育。
(一)个性化培养计划:根据培育对象的学科和科研方向、发展需求及潜力,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培养任务及时间节点。同步制定科普能力提升子计划,结合培育对象学科特色(如自然科学类可聚焦实验科普、医药科学类可聚焦健康科普)。
科普任务指标:培育对象每年需参与不少于2场校级及以上科普活动,完成至少1项科普成果(形式包括科普文章、短视频、互动实验脚本、科普讲座 PPT 等),并细化成果产出的时间节点(如第1年第3季度完成科普素材挖掘、第1 年第4季度完成首项科普作品初稿)。
(二)导师制指导学术生涯成长:学校为每位培育对象配备一名或多名该领域专家担任导师,负责指导培育对象的科研工作,提供学术指导及职业发展建议。将科普能力培养纳入导师核心指导范畴:导师需协助培育对象挖掘学科领域内的科普切入点(如将复杂科研原理转化为大众易懂的案例),指导科普项目设计(如校园科普活动方案、社区健康科普计划)、科普内容创作(如科普文章逻辑梳理、短视频脚本优化)及科普活动组织流程,帮助培育对象掌握“专业知识通俗化、学术内容大众化”的转化能力。
(三)科研资助: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保障与个人自筹相结合。学校经费资助标准:5万元/人。经费主要用于:1、科研项目研究。学校将为培育对象提供科研项目研究机会,支持其开展创新性研究项目。2.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3.科普项目及科普活动支出。培育对象牵头的科普类研究项目(如“青少年人工智能科普课程研发”、“乡村居民健康知识科普传播机制研究”)、优质科普作品创作(如系列科普短视频、互动科普课件、学科科普手册)、科普素材采购(如实验器材、视频拍摄设备)、科普活动组织(如场地租赁、宣传物料)、科普成果推广(如新媒体投放、线下展示)。
(四)培训与交流:
1.学术交流与科普交流融合:定期向培育对象转发国内外机构发布的学术会议、学术研讨会资讯,鼓励其参加交流学习;同时定向转发全国科普日、省级科普论坛、科普创作大赛、科普人才培训班等科普领域资讯,优先推荐培育对象参与省科协组织的 “青年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研修班”“跨学科科普合作沙龙”,助力其学习先进科普理念(如沉浸式科普、新媒体科普),加强与省内外科普领域人才的合作。
2.科普能力专项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校级科普能力专题培训,邀请科普领域专家(如省级科普作家协会会员)、资深科普创作者(如头部科普账号运营者)、新媒体传播学者开展课程,内容涵盖三大模块:①科普内容策划(如如何结合社会热点设计科普主题);②科普创作技巧(如图文排版、短视频剪辑、互动 H5 制作、科普讲座表达逻辑);③科普活动组织(如校园科普日流程设计、社区科普风险防控、中小学生科普互动引导),培训后通过 “科普作品实操考核”(如完成1篇300字学科科普短文)检验学习效果。
3.实践锻炼(含科普实践):鼓励、组织培育对象到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实践基地进行实践锻炼;同步拓展科普实践场景,组织培育对象参与 “有组织的科普实践活动”:①校内实践:承担“校园科技周”“实验室开放日” 等活动的科普讲解、实验演示任务;②校外实践:前往合作科技馆、中小学校、社区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帮扶点开展 “科普进校园”“社区健康讲堂”“乡村科技助农科普” 等活动,每年至少完成 2 场线下科普实践;③政企合作实践:协助合作企业开发技术成果科普产品(如企业创新技术科普手册、行业科普短视频),提升解决实际科普需求的能力。
4.科普成果激励与展示:建立“培育对象科普成果展示平台”,通过学校科研处官网 “科普专栏”、微信公众号 “南方学院青年科技科普驿站”等渠道,定期推送培育对象的科普作品、科普活动纪实;对优秀科普成果(如获省级科普奖项、传播量超10万的科普短视频),优先推荐至省科协 “青年科技人才科普成果库”,并在项目结题时授予“科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进一步激发培育对象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
四、培育项目管理
(一)项目立项:学校将统一组织遴选,并发布最终立项结果。项目参照《广州南方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中期评估:项目实施一年后,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培育对象的成长情况、科研成果和培养效果。其中科普能力评估维度,具体指标包括:参与科普培训及交流活动的次数(需提供培训签到、活动回执)、完成科普实践的场次(需提供活动照片、受众反馈表)、阶段性科普成果(如已发表的科普文章链接、已开展的科普讲座记录)、科普项目推进情况(如子计划中科普任务的完成进度), 评估结果作为后续培养计划调整(如补充特定科普技能培训)的重要依据。
(三)结题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学校和广东省科协协同进行结题验收,评估培育对象整体表现及项目成果。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核心验收指标,包括但不限于:①科普任务完成情况(是否达到个性化子计划中约定的科普活动参与频次、科普作品数量);②科普成果质量(科普作品的传播量、受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是否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普类奖项或省科协认可);③科普能力提升证明(科普培训考核结果、导师对其科普能力的评价意见、科普实践活动组织能力反馈)。科普成效未达标的,需提交整改方案,整改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项目验收合格后完成结题,项目负责人正式获取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荣誉称号。
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培育对象填写《申请表》(附件2),结合“三、培训实施方案”和验收要求制定个人成长规划,编制经费使用计划,提交上述材料至所在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审核把关。
(二)院系审核推荐。各相关二级单位遴选推荐1-3名符合培育对象条件的专任教师,并根据培育对象的个体特点和专业特长,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目标和具体方案、绩效目标等。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6月3日(星期三)12:00前将培育对象申请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电子版材料文档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申请人姓名+广东省科协2026-2027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申报材料”。
(三)学校遴选后公布结果。
附件:1.《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2.2026年度培育计划个人申报表
科研处 人事干部处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