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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6-18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6〕47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31号),我校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三)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最终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或咨政专报,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实践类活动中获得认可的教学典型案例。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五)本专项无申报名额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四)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申报方式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唯一网络平台为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请申请人于2026年7月1日(星期三)12:00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同时将《申请评审书》(PDF版本+Word版本)打包发送至科研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及文档命名格式:申请人+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评审书。请合理安排时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