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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转发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6-22作者: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下发了《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见附件),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2026年度,试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四、申报程序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完成项目填报与提交。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信息系统的要求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校内受理时间为2026年7月6日-7月14日12时。如有需要学校盖章的材料请于2026年7月9日12: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


附件:《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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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