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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8-17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6〕65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6〕9号),学校现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项目名称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为6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3年;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能够组织开展研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提供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三)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2个项目。

(四)在研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三、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通过“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系统申报。该系统为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进行申报。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二)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请于2026年9月7日中午12时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装订)提交至若谷楼204室。

(三)请申报人于2026年9月11日17时前将扫描盖章后整本申请书上传至申报系统完成提交。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该项目系统填报环节不需学校管理员审核,申请人一经提交将无法退回。请申请人检查无误后按时提交,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填报。


附件:《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26年8月17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