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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转发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9-20作者: 浏览量:

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协普〔20267号),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资格

(一)广东省内从事科普工作、发展科普事业的相关法人单位和组织,具体要求详见《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具有能够保障项目顺利组织实施的工作团队和完成项目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三)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各级科协有关项目的不得申报。

(六)各专题申报资格详见《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不接受联合申报。

、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610712:00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申报人+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二)获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202610131200在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平台(http://kpjd.gdsta.cn/#/login),进行线上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在开展各项专题工作时,要按照《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相应专题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按照《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附件3)要求,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7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

3.《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科研处    

  2026920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