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新材料重大专项专项办《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附件2),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由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提出者、实际主持攻关任务,且为牵头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申报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查看申报指南材料)和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指南方向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要求。
二、申报方式
(一)请申请人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12:00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完成项目申报材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如有需要学校盖章的辅助性材料,请于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12:00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 压缩包及邮件主题为“申请人+2026年度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材料”。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
2.《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
科研处
2026年9月29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