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分为两部分:
(一)主要资助学理化系统化研究阐释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对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重大历史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的成果。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古籍专项”)。申报内容须为古籍整理作品,主要包括点校、译注、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项目应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侧重选取能够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体现中华民族认同,或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古籍文献。申报人须自行联系出版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项目最终成果须为正式纸质出版物。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报者须有依托单位。各单位要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并提供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三)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以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五)申报项目的成果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六)已经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或有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七)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三、项目管理和经费
所申报项目均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古籍专项”除外),确有需要延长须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四、申报方式
(一)请按要求填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1)、《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6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2)连同申报成果、出版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打包,于2026年10月7日(星期四)12: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文件夹请以“负责人姓名-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命名,邮件主题为“申请人+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申报材料”;请申请人于2026年10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自行报送材料至指定地址(详见附件3)。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表、申报成果各一式1份。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课题申请表采用左侧骑马钉装订,申报成果采用胶装。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2.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6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6年10月1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