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一)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项目负责人2026年度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二)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的。
(三)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当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
(四)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五)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六)违背科技伦理规范的。
(七)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
二、申报方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6年12月8日12:00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无平台账户密码的项目申请人先向科研处申请开通账户。
(二) 如有需要盖章的其他申报附件材料,请申请人于2026年12月4日12: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文件夹请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申请人+2026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不装钉)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若谷楼204室)。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6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3.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清单
4.形式审查要点及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5.常见申报问题
科研处
2026年10月16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