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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面向低空经济前沿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10-19作者: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面向低空经济前沿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我校现转发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目标

本专项旨在发挥基础研究创新策源作用,探索低空安全飞行保障方法,揭示航空器冲突演化机理,掌握低空气象时空演变规律,构建通信-感知-计算-控制-导航一体化理论体系,形成低空载具设计新方法和高效推进新技术,提出低空起降设施最优规划策略,建立空域资源配置与运行管理基础理论,发展低空服务生态体系,提升低空安全信息协同与治理能力。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本专项围绕以下八个研究方向进行资助:

(一)低空风险评估与安全飞行保障(申请代码选择F01)

(二)低空系统的可信运行与安全管控(申请代码选择F01)

(三)低空世界模型与可信感控(申请代码选择F06)

(四)低空通感算控理论与关键技术(申请代码选择F01)

(五)气象环境对低空飞行活动的影响(申请代码选择D05)

(六)低空载具构型创新设计与高效推进技术(申请代码选择E12或E07或E06)

(七)低空空域资源配置与运行管理及起降机场/基础设施选址规划(申请代码选择F01或E12)

(八)低空产业政策与治理(申请代码选择G01或G03)

三、资助强度与资助期限

本专项项目计划资助30-35项,平均资助强度为80-200万元/项,总资助直接经费为3300万元。

资助期限:2年(研究期限填写“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2026年已获批200万元(含)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专项项目。

(二)专项项目申请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三)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四)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五)其他限项申请要求按照《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五、申报方式

请申请人于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8日12:00期间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各拟资助研究方向的一级代码。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面向低空经济前沿的基础研究之研究方向:X.XXX(填写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附件:《“面向低空经济前沿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




科研处    

2026年10月19日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