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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5-17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4〕38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硬道理,把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的意见作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扎实推进实施“八大工程”,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教育新的贡献,产出有效引领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成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三)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重点围绕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我校可申报限额:12。如申报数量超过限额,由学校组织遴选确定后上报。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资助经费。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保障。

四、申报方式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上会评审或认定。课题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通知及有关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二)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请申报人登陆(https://gdjyky.gdedu.gov.cn)进行注册申报。

(三)材料提交。因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收集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4年6月5日(星期三)12:00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A1-204,包括:

1.《申报书》(需从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左侧装订;

2.《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4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材料”,各项目以项目负责人命名。科研处将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上报,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四)系统提交。项目通过遴选后,我校将统一公示并发布通知,请入选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10:00前提交将《申报书》签字盖章的证明页(PDF版本)上传至系统并完成系统申报。为避免后期网络拥堵造成申报不成功或者无法审核的情况,请及时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逾期未完成填报工作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附件:1.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