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4〕1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科研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2023〕122号),我处统一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单位申报、科研处形式审查、校外专家小组评审、学校审定通过后,现将我校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我校2023年度立项校级科研项目47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2项,自筹经费项目15项(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由学校统一配套项目建设经费,具体配套金额另行通知。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筹措,鼓励项目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立项的自筹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三、项目管理
校级科研项目建设期限为1-2年,各项目需按计划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检查,建设到期须参加结题验收。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任务)、建设目标、建设周期、主要负责人、预期成果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向科研处提交变更申请(附件2),其中,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需于项目正常周期结项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一览表
科研处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