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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人才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0-11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3〕113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人才研究专项申报通知》,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人才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提高我省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高质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和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我校全职在岗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的指导职责。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专项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项目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本专项两个项目。申报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从2023年9月算起),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招标项目。

(二)课题设置

本专项拟立项8项,每个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每个项目资助8万元。申请人须根据本年度参考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细化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参考选题如下:

1.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新定位人才支撑的策略研究

2.激活广东人才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策略研究

3.充分利用港澳优势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策略研究

4.广东企业创业领军人才发展现状、问题及策略研究

5.围绕产业强链延链补链推进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策略研究(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现代海洋产业等为例)

6.广东县域人才高质量发展策略研究

7.推动高校科研成果引领支撑县域高质量发展策略研究

8.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策略研究

9.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策略研究

以上参考选题以外的研究项目不受理申报。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1.本次研究专项完成时间为2年,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

2.成果形式分为研究报告、论文两类。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须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须提交公开发表的3篇论文。可二选一,若选两种成果形式,则均需达到前述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免于结项鉴定: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

(2)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南方》《中国人才》杂志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3000字;

(3)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相关且不少于8000字学术论文2篇;

(4)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现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单位转化为政策措施。

三、申报纪律

(一)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学校将从课题设计、课题论证、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二)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广东社科规划项目。

(三)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四、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

请各项目申报人注册并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 (http://www.gdppssp.com.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人才研究专项申请书》、《活页》,请申报人2023年10月25日(星期)12:00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提交

系统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即审核记录中显示“项目责任单位通过”),请项目负责人从系统导出审核无误的《申请书》、《活页》,并提交至所在单位。电子版材料请以“负责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打包在以“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提交至所在单位以作各单位审核检查用,无需提交至科研处。

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汇总且审核无误后(版本号需与系统提交版一致),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17:00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6份(均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将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三)材料填写、提交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申报书》填表注意事项填写申报信息。“研究类型”需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简写;

2.研究期限:综合研究、基础理论研究一般2-3年,对策应用研究一般1-2年。从立项通知书下达日算起。

3.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需注意限填数量,不得超额;

4.课题设计论证及活页部分需注意字数限制,不得超额;

5.请确保纸质版材料与系统审核通过的申报信息完全一致(版本号一致)。

未按要求填写的项目将一律按审核不通过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要求填写,提交材料前仔细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单位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3年1011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