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学院科研〔2023〕12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及《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修正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消除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现就我校专利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申报程序
凡以广州南方学院为专利申请人(包括学校作为多名申请人之一的情形)申请的专利,申请人需将专利申请备案表(附件1)及技术交底书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请分管科研院领导审批后,于每月30日(如遇周末可提前或推迟到工作日)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鼓励教师知识产权成果来源于自身所开展的科研课题(纵向课题、横向课题、校级课题)。
没有进行备案申请的专利,不予统计科研工作量,在我校各类考核及科研成果认定中不予认定。
二、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下列各类行为属于该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1.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2.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3.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4.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6.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二)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三)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四)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五)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三、强化代理机构行为监管
为了维护学校的权益和形象,请全体师生员工注重申请质量,遵守专利申请承诺,选取声誉好、人员稳定、实力雄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四、强化管理责任
各申请人及其所在二级单位是专利申请的责任主体,请高度重视专利申请行为的规范工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广东省已排查出的近期非正常申请专利(附件2)需及时主动撤回。
各申请人应协同代理机构对目前已提交的专利申请开展排查,对一些高风险、低质量专利和极易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专利做主动撤回处理,加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宣传引导和质量把关。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专利申请备案表
2.广州南方学院近期非正常申请专利名单
广州南方学院
2023年9月7日
(联系人:吴超略、李淑敏,联系电话:61787752、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