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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9-11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3〕96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申报通知》,我校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作出的重要指示、赋予的重要任务、提出的重要要求,对标落实省委“1310”部署的决策需求以及广东特色优长学科建设的现实需要,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重大学术创新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需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申请人应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根据参考选题选择申报,研究项目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三年内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8月18日),既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本次项目。

(二)课题设置

本年度重大项目拟立项4项,每项资助30万元。申请人须结合本年度参考选题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参考选题如下:

1.百年来孙中山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2.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研究;

3.深化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研究;

4.教育强省建设背景下广东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优化研究。

以上参考选题以外的研究项目不受理申报。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须获得省部级以上肯定性批示;论文需在CSSCI刊物发表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项目完成时间为3年。

(四)申报纪律

1.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广东社科规划项目。

2.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请项目负责人注册并登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网址:www.gdppssp.com.cn),进行申报,请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已有账号者无需重复注册。具体操作方法及要求详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附件1)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负责人使用手册》(附件2)。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2:00时,为避免后期网络拥堵造成申报不成功或者无法审核的情况,请各位老师及时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提交

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审核记录中显示“项目责任单位通过”),请项目负责人从申报系统中导出审核无误的相应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的版本号需与系统提交版一致),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负责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打包在以“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提交至所在单位以作各单位审核检查用,无需提交至科研处。

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负责人使用手册




科研处

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