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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关于配置2023年度“硕士点学科建设提升重点专项项目”经费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6-08作者: 浏览量:

南方学院科研〔202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校专业硕士学位建设进度,推进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学校拟配置140万元“硕士点学科建设提升重点专项项目”专项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各项目负责人对标国务院学位办硕士点建设要求,依照重点专项项目计划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解决目前硕士点建设存在的短板、问题,主要包括加强师资队伍、提升科研水平、强化研究性教学案例开发、专题科研讲座报告等和建设硕士点科研支撑条件(如科研实验室、重点研究平台建设、学科带头人提升、重点科研项目建设、重大科研成果培育、相关科研硬件设施购置)等,以提升硕士点的培养环境与条件。

二、立项名单

2023年度硕士点学科建设提升重点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负责人

所在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经费(万元)

1

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点学科提升重点专项项目

杨智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3XKJS001

30

2

金融专业硕士点学科提升重点专项项目

何兴强

商学院

2023XKJS002

30

3

护理专业硕士点学科提升重点专项项目

方海云

护理与健康学院

2023XKJS003

20

4

会计硕士点学科提升重点专项项目

张晓峰

会计学院

2023XKJS004

20

5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点学科提升重点专项项目

欧崇亚

公共管理学院

2023XKJS005

20

6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点学科提升重点专项项目

杨萍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3XKJS006

20

三、项目管理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南方学院科研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见附件),并于2023年6月8日(星期四)12:00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3份)至1号行政楼204办公室。

本项目执行期为三年(自2023年3月到2025年12月),接受重大项目办公室和财务处的检查和绩效考核。项目于2024年12月进行中期考核,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项目继续进行或予以停止。项目执行期满后,各培育点应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并提交建设成果,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结项。

四、项目经费使用原则

(一)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其使用按照《广州南方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各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按照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列支,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以保证项目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二)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严禁用于餐费(外出调研除外);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

五、项目经费的清理和收回

(一)本项目经费使用期为三年,执行期满后未执行完的,学校将停止结余资金的使用。

(二)对于项目经费结余较多、经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监管不力的部门,学校将相应减少下一年度硕士点建设预算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预算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并认真做好建设工作,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检查和验收工作。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科研类项目经费责任书




广州南方学院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何珂,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