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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国家统计局2023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6-29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3〕6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附件1)是近年统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现实问题。每个选题均列示了研究内容、研究期限和资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照重大统计专项选题进行申请,不能自拟题目;要围绕选题列示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重大统计专项,且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和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重大统计专项(在2023年6月26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三)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表1基本信息时,“预期完成期限”按照不同选题的要求填写;“最终成果形式”选择“研究报告”。

(四)重大统计专项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字样。

四、申请方式

(一)材料填写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书》、《论证活页》和《项目信息表》(附件2-4)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3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左侧装订)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人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资料的一致。

(二)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经我处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请申请人于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前按要求将材料寄送至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邮政编码:100826;联系人:章娅薇、刘韫哲;联系电话:010-68783958)。


附件:1. 2023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

2.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书

3.论证活页

4.项目信息表

5.《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