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3〕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学校促进申硕优势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好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州南方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南方学院科研〔2022〕19号),学校将开展2023年广州大学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将在4个培育点(电子信息、会计、金融、公共管理)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进行,未来将视情况扩大遴选范围。
二、联合培养导师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师德高尚;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三)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入校工作满2年的优秀青年教师;
(四)具有一定的相关行业实践经验,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近5年获批主持承担属于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或获批主持属于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横向科研项目1项(实际到账经费10万元及以上);
(五)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取得与所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方向相关的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
哲社科类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在一A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一B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累计3项及以上,其中至少1项为CSSCI或以上期刊论文;
理工科在Q1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Q2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Q3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市级以上科研奖励累计4项及以上,其中至少有2项为Q3或以上期刊论文。
三、遴选工作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广州大学校外导师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附件1)和《广州南方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附件2),对照申请条件附上相关证明或复印件,主要包括: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开展专业实践的资源和条件等。请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汇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二)所在单位初审
各单位按照遴选条件审核申请材料上的学术业绩成果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2:00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以“申请人”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2023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校审核及广州大学遴选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核实申请材料,经学校批准同意后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送至广州大学遴选。
广州大学遴选通过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学校发文公布。
3.广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类重要期刊目录(2020)
科研处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何珂,联系电话:6178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