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9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共建课题立项的通知》(穗社规办〔2022〕7号),我校共四个课题获批立项,现将立项信息公布如下:
一、立项名单
2022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 共建课题立项名单 |
序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课题编号 |
1 |
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打造广州绿色金融中心研究 |
李静 |
商学院 |
2022GZGJ34 |
2 |
主旋律影视作品传播爱国主义的“记忆之场”逻辑建构研究 |
张锦标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2GZGJ128 |
3 |
在穗外籍人口语言态度与岭南文化认同研究 |
张弛 |
外国语学院 |
2022GZGJ241 |
4 |
广州建设国家级国际传播创新研究基地研究:可爱广州塑造路径探析 |
蓝洁 |
大学英语教学中心 |
2022GZGJ242 |
二、其他事项
(一)请课题负责人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研究,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按时结题。本年度课题立项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课题结项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前。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结项的,应在结项时间截止前10天提出延期申请。
(二)请课题负责人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协议》(附件2,一式3份)及《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1份,从申报系统导出,可适当调整格式)至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负责人姓名-立项协议/申请书”命名,邮件主题为“负责人姓名-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请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提交至A1-204。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课题负责人自动放弃课题立项。
(三)课题研究应按照《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的设计进行。未经市社科规划办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内容和成果形式,不能变更或调整项目负责人、成员和管理单位。原申报其他课题转共建课题获立项的可更改《申请书》的课题类别、预期成果和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共建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每项3万元(具体由负责人结合自身实际确定)。
(四)《申请书》中签名日期、填表日期需与申报系统填报时间一致,《申请书》首页不需要填写课题编号,《立项协议》及《申请书》中经费预算表内容需保持一致。
(五)请课题负责人于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12:00前通过我校校园信息门户首页,登陆“科研系统”完成立项项目录入登记工作(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注意事项:https://docs.qq.com/doc/DWWFEQnFzbUdKeUF1),请各单位及时做好立项项目信息审核工作。
附件:1.《关于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共建课题立项的通知》
2.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协议
科研处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