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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4-12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将于近期开展,此项工作纳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现统一组织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附件1)是近年统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现实问题。每个选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期限和资助经费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项目信息表》(附件4)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2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纸质版《申请书》请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1份,提交至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并确保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照重大统计专项选题进行申请,不能自拟题目;要围绕选题列示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重大统计专项,且2022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和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重大统计专项(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三)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表1基本信息时,“预期完成期限”按照不同选题的要求填写;“最终成果形式”选择“研究报告”。

(四)重大统计专项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字样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

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论证活页

          4.项目信息表

          5.《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