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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3-03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中民协〔2022〕2号),为持续支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支撑作用,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我校可申报限额:3项

二、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果,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申请。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四、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无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具体由课题申请人自行设计,但原则上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按要求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2年度)申请书》(附件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进行遴选。电子版材料(word版本)请以“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经遴选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提交至科研处A1-204。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2年度)申请书

3.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

4.《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