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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3-28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263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团队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

(二) 项目申报团队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对企业牵头或国家、省实验室(含分中心)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项目申报团队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各单位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项目参与单位为省外企业的,不得分配省级财政资金。

(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我校各二级学院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六)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我校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八)申报项目需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评估:

(一) 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3~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2),各申报人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

(二) 查重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和先进性等分析。

(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加强团队知识产权管理,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四)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结合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

(五)指南中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的同一申报方向(或项目),如申报数量不足3家,将视为竞争性不足,不进入评审评议环节,并不予立项;申报数量达3家及以上的,经形式审查、评审评议后,原则上只立项支持1项(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三、申报方式

(一)账户申请。请未注册账号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4)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汇总《登记表》后,于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12: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kyb@nfu.edu.cn以获取平台申报权限进行申报,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重点专项系统账号申请”。已有账号的项目负责人,请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请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5:00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如有文件需加盖我校公章,请于4月13日(星期三)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kyb@nfu.edu.cn,邮件主题为:项目负责人姓名+ 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重点专项盖章材料。请合理安排系统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因申报截止时间点附近系统网络繁忙造成的申报延误。填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处、广东省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三)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四) 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报送至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2.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3.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4.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信息登记表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3月25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