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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2-17作者: 浏览量:

科研〔2022〕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粤兴基金会〔2022〕1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围绕创新创业,乡村振兴,科技攻关等方面,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大相应的资金扶持力度。

二、资助范围

(一)全省科协系统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科技决策咨询和表彰奖励项目。已获广东省省科协2022年度学术类、科普类及科技决策咨询类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二)项目资助的具体范围仍按照《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本基金会资助的项目:(一)资助省科协直属机关及所属科技团体开展的学术交流项目;(二)资助全省科协系统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项目。包括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工作条件改善,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的项目;(三)资助我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中的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而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五届五次理事会议决定,从2021年开始,以后年度的资助协议全部使用与独立法人签署的双方协议,不再签署三方协议。

三、资助额度

本年度资助总额约125万元。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按《广东省振兴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执行:“项目资助额度:(一)学术交流类每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二)科技普及类、科技创新类和决策咨询类每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三)科技表彰类每项目资助科技团体一般不超过5万元,个人不超1万元。一次性资助资金超过10万元的项目或投资活动,要充分论证,从严把握。根据捐赠协议约定使用的资金,不受资助额度限制。”

四、申报材料

(一)我校可申报限额:1项。

(二)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表》(附件2,申请资助资金额超过10万元的项目需填写本表),并提交至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申报材料请打包后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请合理安排信息填写及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处理。

(三)国际学术会议项目需同时提交政府外事部门批件。

(四)请通过遴选的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至科研处A1-204。请合理安排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处理。


附件:1.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申请书

2.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表

3.《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月27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