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22年上半年公募项目的通知》(粤兴基金会〔2022〕2号),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围绕创新创业,乡村振兴,科技攻关等方面,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大相应的资金扶持力度。
二、筛选原则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将按《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项目申报和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对申报的公募项目进行筛选。为集中公募资金资源,拟最后筛选两至三个项目向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慈善中国”报批。
三、资助范围
(一)全省科协系统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科技决策咨询和表彰奖励项目。已获广东省省科协2022年度学术类、科普类及科技决策咨询类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二)项目资助的具体范围仍按照《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本基金会资助的项目:(一)资助省科协直属机关及所属科技团体开展的学术交流项目;(二)资助全省科协系统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项目。包括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工作条件改善,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的项目;(三)资助我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中的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而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五届五次理事会议决定,从2021年开始,以后年度的资助协议全部使用与独立法人签署的双方协议,不再签署三方协议。
四、资助金额
因本项目属于公开募捐项目,不能预先确定资助金额,在专项募捐工作结束后,才能根据募捐资金所得再行确定具体资助金额。为此,各申请人可在填报时先定筹款目标,预填初步预算,待专项募捐工作结束后再明确项目预算。
五、申报限额
我校可申报限额:1项。
六、申报材料
(一)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以下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1.《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公募项目申请书》(附件1);
2.《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表》(附件2),筹款目标资金(初步预算)超过10万元的项目需填写本表;
3.《公开募捐活动初步方案》(要求详见下文(二)),请作为《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4.《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附件3);
5.《广益联募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项目申报书》(附件4);
6.国际学术会议项目需同时提交政府外事部门批件。
请各单位做好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邮箱:kyb@nfu.edu.cn,申报材料请打包后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2022年上半年公募项目申报材料”。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请合理安排信息填写及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处理。
(二)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依法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项的,还应当按照其他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本次公募试点工作募捐主要采取网上和现场两种募捐方式,其中网上募捐方式主要由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负责,现场募捐方式,拟由申报项目单位和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共同负责。为此,请申请人根据上述法规文件以及项目自身情况,拟订《公开募捐活动初步方案》,作为《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提交。鉴于公开募捐活动存在着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时间紧,操作层面复杂,入选项目少,预算金额不确定等因素,请各申请人考虑各方因素后再行申报。
(三)请通过遴选的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至科研处A1-204。请合理安排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处理。
附件:1.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公募项目申请书(2022年)
2.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公募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表
3.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
4.广益联募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项目申报书
5.《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22年上半年公募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月27日
(联系人:邝暖夏,联系电话:61787343)